神經癥性、應激性和軀體形式障礙 (F40-F48)
- F40 恐懼焦慮癥(恐怖癥)
- 當焦慮有在面對一些特定的外界情境或對象下才引發,該情境對象并不具真正危險性質,個體卻無法忍受而必需加以規避,是此障礙的特性。罹患者的顧慮可能投注在諸如心悸或暈厥感等個別癥狀上等,而且常伴有續發性的害怕死亡,失控或害怕發狂等現象。通常越是預期身臨該畏懼情境越會導致預期性焦慮。畏懼性焦慮常常和憂郁并存,究竟是兩個診斷均有存在必要,抑或合為一個診斷即可,可取決於何者明顯為先即為主要診斷,或者診斷當時以何者為臨床治療的主要考量。
- F40.0 懼曠癥
- 懼曠指一群定義清楚的畏懼,包含害怕離家,進商店、人群及公共場所,或獨自乘坐火車、汽車、飛機等。病程中嚴重發作時,常伴有恐慌癥。抑郁及強迫癥狀可能同時呈現,但不構成主要的臨床表象。要避開畏懼的情境,是很明顯的現象,有些懼曠癥患者,能成功的避開某情境,而不感到焦慮。
無恐慌癥的懼曠癥
恐慌癥,伴有懼曠癥
- F40.1 社交恐懼癥
- 害怕被在場的人注視,而導致回避社交場合。較嚴重的社交恐懼癥通常伴有低自尊及害怕被批評。患者可能會抱怨臉紅、手抖、惡心或內急等,而有時患者會將此等焦慮的續發性反應現象當成其主要問題;癥狀可能會發展成為恐慌發作。
懼人癥
社交性官能癥
- F40.2 特殊(單項)畏懼癥
- 畏懼限于極特殊情境下發生如接近某種動物、高處、打雷、黑暗、飛翔、密閉空間、于公廁大小便、食用特定食物、牙科診療、眼見流血或受傷。這些引發畏懼的情境是互不關連的。接觸時與懼曠癥或懼社交癥一樣,會引發恐慌現象。
懼高癥
動物畏懼癥
閉室畏懼癥
單純性畏懼癥。
排除:
畸形恐懼癥(非妄想性)(F45.2)
畏病癥(F45.2)
- F40.8 其他畏懼性焦慮癥
- F40.9 未明確的畏懼性焦慮癥
- 畏懼癥 NOS
畏懼狀態 NOS
- F41 其它焦慮癥
- 這個疾病以焦慮的表現為主要癥狀,但不限于何種特別的情境。可能有憂郁和強迫性癥狀,甚至有些恐懼焦慮的成份存在,但這些癥狀顯然是次要,或較不嚴重的。
- F41.0 恐慌癥(陣發性突發焦慮)
- 基本現象是重復發作的嚴重焦慮(恐慌),其發生不限于任何情境或環境,所以是不可預期的。和其他焦慮癥一樣,主要癥狀是突然的心悸、胸痛、窒息感,頭暈和不真實感(自我感喪失或現實感喪失)等。有次發性的害怕死亡、失去控制或發狂。若恐慌發作時同時有抑郁癥,則不應診斷恐慌癥,因為它可能是抑郁癥的續發癥狀而已。
恐慌發作或恐慌狀態
排除:
伴有懼曠的恐慌癥(F40.0)
- F41.1 泛焦慮癥
- 基本現象是廣泛且持續地焦慮,但不局限或明顯發生于某一特殊情境(即它是自由浮動性的)。明顯癥狀變異很大,但時常抱怨覺得很緊張、顫抖、肌肉緊張、盜汗、頭輕飄飄、心悸、頭暈和上腹不適等。經常表達害怕自己或親人最近的將來會生病或有意外。
焦慮性:
.精神官能癥
.反應
.狀態
排除:
神經衰弱癥(F48.0)
- F41.2 焦慮與抑郁混合癥
- 本類別在焦慮和抑郁的癥狀均存在時使用,而二者之一沒有任何一項的癥狀是較明顯的,但若分開考慮也沒有任何一種癥狀的程度較重而符合于診斷標準。當抑郁和焦慮征候群均存在且嚴重到符合個別診斷時,兩個診斷應該都要記錄,而不用這個類別。
焦慮性抑郁癥(輕度或不持續性)
- F41.3 其他混合焦慮癥
- 焦慮癥狀與F42-F48等類疾病混合存在。若分開考慮,沒有一類癥狀有足夠嚴重度,可以單獨做診斷。
- F41.8 其他明確的焦慮癥
- 焦慮性歇斯底里癥
- F41.9 未明確的焦慮癥
- 焦慮 NOS
- F42 強迫癥
- 包括:
強迫性精神官能癥
強迫性神經癥
基本的特征是反復的強迫性思考或強迫性行動。強迫性思考是指意念、心象或沖動以一種刻板的方式,一次又一次的進入病人的思緒當中。這些通常是令人困擾的,病人通常會試著去抵抗上述意念,但都不會成功。這些意念一向被病人認為是自己的思考,縱使他們是非志愿或厭惡的。強迫性行動或儀式行動是一種刻板的行為,被一次又一無無可奈何的重復。這些并不令人感到愉快,也不能達成有用的任務。病人通常把這些行動視為是一種用來避免在客觀上并不可能發生的對患者或他人的傷害,這些行為通常會被病人認為是沒有意義的或亳無作用的,而且屢次想對此行動加以抵抗,同時會有焦慮。若試圖抵抗此重復行為,焦慮會加重。
排除:
強迫性人格障礙(F60.5)
- F42.0 強迫思考或反芻思考
- 它們主要的型式是意念,心象或想做事的沖動,對病人幾乎都會造成困擾。有時這些意念是猶疑不決的,無止盡的思考可能的方案,它使病人在日常生活當中無法做一些細微但卻必要的決定。強迫性的反芻與抑郁特別有關連,強迫癥的診斷只有在抑郁癥不存在下,而又出現一些反芻思考時才能優先考慮。
- F42.1 強迫行動(強迫儀式)
- 大半的強迫行動都與乾凈(特別是洗手)、重復檢查(以使得潛在危險的情況不致于發生)、秩序、整齊有關。此種行為乃基于對病患或病患本身可會引起危險的害怕,而儀式性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或象征性的努力以用來防止危險。
- F42.2 混合強迫思考與行動
- F42.8 其他強迫癥
- F42.9 未明確的強迫癥
- F43 嚴重應激反應和適應障礙
- 此類診斷與其它類不同在于要確認此種疾病,不僅要基于癥狀學和病程,而且也要基于一個或兩個影響的原因:-個可導致壓力反應的非同尋常的壓力事件,或一個導致持續不適意的心境并因而引起適應障礙的顯著的生活改變。雖然較不嚴重的心理社會壓力(生活事件)會發生或促發在本章中處處所提的較廣范圍的疾病表現,然而此類壓力在病因學上的重要性并不一定清楚,而每個個案上的特異性與脆弱性是較為重要的。它們并不必然也不充分能夠解釋疾病的發生及型式。相對地,本項疾病被認為是急性嚴重的壓力或持續創傷所直接導致的后果。此種壓力事件或持續的不愉快情境是主要的或具決定性的因子,如果沒有此種沖擊疾病必然不會發生。本節的疾病可以說是對嚴重或持續壓力的不良反應,此類反應會干擾個體應付事情的機制,以致引起社會性功能障礙。
- F43.0 急性應激反應
- 一種短暫的疾病,發生于原來無其他精神疾病的人,當遇到嚴重的身體或精神壓力時發作,但于數小時或數天內消逝。個體的脆弱性或適應能力在急性壓力反應的發作及嚴重度扮演重大角色。典型的臨床表現是混合性與多變性的癥狀,包含一開始出現昏眩并伴隨意識的領域緊縮,注意力變得窄化,失去理解刺激的能力及定向感障礙等。接下來可能發生從周遭環境退縮的情形(甚至到達解離性靜呆狀態的程度,見F44.2)或是變得激動與過度躁動(逃跑反應或解離性迷走)。這些癥狀在壓力事件的沖擊后數分鐘內即出現,而在二至三天內消失(通常數小時內),對此事件可能發生部分或完全失憶(見F44.0)。若癥狀持續則就要考慮改變診斷。
急性的:
.危機反應
.壓力反應
戰斗衰竭癥
危機狀態
心因性休克
- F43.1 創傷后應激障礙
- 源自于對某一壓力事件或某種長、短期存在的壓力情境,以遲緩或且拖延的反應來表現。這類事件或情境具有異常的威脅性或是大災難的性質,它幾乎可使任何人痛苦。如果有某一些人格特質因素存在的話(如個性上較強迫性格或柔弱),或過去有精神官能癥,可能會使此種癥候發生的臨界點降低或使其病程惡化,但它仍不足以完全解釋此癥候的發生。典型癥狀包含:過去創傷的情節會一再侵入記憶而重現,常做夢或夢魔,一直感覺“麻木”及情感遲鈍,和別人疏離,對環境沒有反應,快樂感缺失,及逃避會使其回憶創傷的種種活動和情境。自主神經經常屬于過度激發狀態,伴隨有過度警戒、易有驚嚇反應及失眠。抑郁和焦慮常與以上的癥狀、征候在一起,自殺的念頭也不少見。創傷之后到疾病產生之間的潛伏期有數周到數月之久,但很少超過六個月。病程起起伏伏,但大部分的個案都能預期會恢復。不過少部分個案會慢性化而歷經好多年,以致形成人格的永久改變。(見F62.0)
創傷性精神官能癥。
- F43.2 適應障礙
- 主觀的苦惱或情緒困擾狀態,通常對社會功能及社交表現造成妨礙,此狀況發生于對某一重大生活改變或生活壓力事件后的適應時期。此壓力事件可能已影響到一個人社會網絡的整全狀態(如生離死別),或影響到更大的社會支持或價值系統(如移民流亡),或代表一種發展的轉型或危機(如上學、初為人父、人母、未能達成人生既定目標、退休)。個別的體質及易罹病性對此疾病發生的危險性及適應障礙癥狀表現的形式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假定沒有此壓力事件,就不會有此種疾病的產生。臨床表現上各式各樣,包含抑郁、焦慮、煩惱(或以上的混合),感覺無法去應付,無法事前做計劃或覺得在目前的環境下無法繼續做下去,而每天的例行表現也有某種程度的損害。行為障礙可能是連帶的表現,尤其在青少年。最顯著的表現可能是短期或長期抑郁或其他情緒、行為障礙。
文化休克
悲傷反應
兒童住院征候群
排除:
兒童期分離焦慮癥(93.0)
- F43.8 其它嚴重應激反應
- F43.9 未明確的嚴重應激反應
- F44 解離[轉化]障礙
- 包括:
轉化:
.歇斯底里癥
.反應
歇斯底里癥
歇斯底里性精神病
關於解離或轉化癥,最常討論到的主題是過去記憶、個人認同、立即感覺和身體動作控制間的正常統合功能的部份或完全喪失。所有解離狀態都傾向于數周或數月內恢復,特別是那些在發生時和創傷性生活事件有密切關連者。較慢性的狀態,尤其是運動癱瘓和知覺麻痹也可能因無解的難題或人際關系困難而發生。這些疾病過去被分類為不同種類的"轉化型歇斯底里癥",這里所描述的解離癥,認為是"心因性″的,和所受沖擊的事件、無法解決或無法忍受的難題、或破裂的人際關系,在時間上有緊密連接的關系。癥狀的表現代表患者觀念中所相信疾病應有的表現。醫學檢查未能發現任何身體或神經學疾病。此外,有證據可以說明,身體功能喪失是情緒沖突或需求的表現。此類癥狀的發生與心理壓力緊密相關,且常常突然發生。此處所指身體功能癥狀,只包含隨處控制者與感覺功能的喪失。痛感與自主神經相關的復雜感覺,則歸類于身體化癥(F45.0)。在診斷時,一直要注意,此病情中有可能會出現嚴重的身體或精神疾病。
排除:
詐病(有意裝病)(Z76.5)
- F44.0 解離性失憶癥
- 主要特征是失去記憶,尤其最近發生的事件。它并非由器質性腦病引起而且其嚴重度也無法以一般的記性不好或疲勞來解釋。失憶內容通常針對受創傷的事件如意外事故或不預期的死別事件,并且通常是部份或選擇性的。完整的或廣泛性的失憶是罕見的,它一般屬游走癥的一部份,若果真如此,則列屬F44.1。有器質性精神疾病時,不應下此診斷。
排除:
酒精或其他精神活性物質引起的失憶(F10-F19,伴有共同第四碼.6)
失憶癥:
.NOS(R41.3)
.前行性失憶(R41.1)
.退行性失憶(R41.2)
非酒精性器質性失憶(F04)
癲癇發作后失憶(G40.-)
- F44.1 解離性游走癥
- 游走癥包含所有解離性失憶癥的特征,再加上超越日常生活范圍的有目的性的旅游。雖然在游走期間有失憶的存在,但是從旁觀者的眼光看來,他的舉止可能完全正常。
排除:
癲癇發作后游走(G40.-)
- F44.2 解離性靜呆癥
- 解離性靜呆癥診斷的基礎為明顯減少,甚至喪失自主性運動、對外界刺激如光、聲、觸碰應有的正常反應。身體檢查未能發現身體病因,但有明顯的證據顯示心理因素,如最近發生的壓力事件或困難,為其致病原因。
排除:
器質性緊張癥(F06.1)
靜呆:
.NOS(R40.1)
.緊張性(F20.2)
.抑郁性(F31-F33)
.狂躁性(F30.2)
- F44.3 迷蒙與附身癥
- 此類病有暫時性自我認同、環境辨識能力喪失的表現,此處僅包含在宗教或文化上不被接受的非主動或非所欲的狀況下發生的迷蒙障礙。
排除:
伴隨狀態:
.急性與短暫性精神病(F23.-)
.器質性人格障礙癥(F07.0)
.腦震蕩后征候群(F07.2)
.精神活性物質中毒(F10-F19,伴有共同第四碼.0者)
.精神分裂癥(F20.-)
- F44.4 解離性動作障礙癥
- 最常見的表現是失去一肢或兩肢的全部或部分肢體的運動能力。也可能有極類似下列各種的障礙如運動失調(ataxia)、運用不能(apraxia)、失動癥、發聲能力缺失、口齒不清、運動不良或癱瘓的表現。
心因性:
.失聲
.發聲困難
- F44.5 解離性痙攣癥
- 解離性痙攣癥(假性痙攣發作)在動作的表現可能很像癲癇發作,但在解離性痙攣中,咬舌、跌傷、或尿失禁很少發生,也不會失去意識,或可為靜呆或迷蒙的情況。
- F44.6 解離性失覺癥
- 麻痹的皮膚區域反應出病人對身體功能的觀念,而非醫學上的知識。其感覺模式的障礙形成無法以神經學來解釋。感覺喪失也可能伴隨感覺異樣的表現。視覺或聽覺的喪失,在解離癥很少是完全喪失的。
心因性失聰
- F44.7 混合性解離〔轉化〕癥
- F44.0-F44.6各癥,混合表現者。
- F44.8 其它解離〔轉化〕癥
- 甘瑟(Ganser's)征候群
多重人格
心因性:
.混亂
.朦朦
- F44.9 未明確的解離〔轉化〕癥
- F45 軀體形式障礙
- 主要特征是重復地表現出身體癥狀,一直要做身體檢查,雖然檢查結果是正常的,且醫師已保證不是生理原因引起此癥狀。即使有身體疾病存在,也無法解釋病患癥狀的性質和程度或病患的痛苦所達到的令患者全神貫注于癥狀的狀況。
排除:
解離癥(F44.-)
拔發(F98.4)
講音障礙(F80.0)
口齒不清(F80.8)
咬指甲(F98.8)
已分類在它處的身體障礙或身體疾病相關的心理或行為因素(F54)
非器質性的性功能障礙(F52.-)
吮姆指(F98.8)
抽搐癥(兒童及青春期)(F95)
土雷(Tourette's)綜合征(F95.2)
拔毛癥(F63.3)
- F45.0 軀體化癥
- 主要特征是多重的,再發的且頻繁變化的身體癥狀,至少持續二年。大多數病人有一個既長又復雜的病史,他們在基層或專科醫療中作過許多結果正常的檢查或是毫無成果的手術。在身體的任何部位都可能有癥狀。病程是慢性化及起伏不定的,經常伴有社會、人際間及家庭生活上的障礙。較短暫的(例如少于二年的)和較不明顯的癥狀兩類型最好歸在未分化身體形式癥(F45.1)
伯利凱特(Briquet's)障礙癥
多重心身癥。
排除:
詐病〔有意模擬〕(Z76.5)
- F45.1 未分化身體形式癥
- 當身體主訴是多重,變動及持續,但又未完全符合軀體化癥的臨床表征時,就可以考慮此診斷。
未分化心身癥
- F45.2 慮病癥
- 重要的特征是病患一直認為可能得了一或更多種嚴重且日益惡化的身體疾病的先入為主觀念,特別是藉由不斷抱怨身體的不適或一直專注的身體外貌來表示。正常或平常的感覺和外貌常被病人解釋為不正常的,令他自感困擾。注意的焦點常集中在身體的一、二個器官或系統上。病人常有顯著的抑郁及焦慮現象,且可能符合這些疾病的診斷。
身體畸形癥
畸形恐懼癥(非妄想性)
慮病性精神官能癥
疑病癥
畏病癥
排除:
妄想性畸形恐懼癥 (F22.8)
身體功能或形狀之固著妄想 ( F22.- )
- F45.3 軀體形式植物神經紊亂
- 這類病人的癥狀表現與大多或完全由植物神經控制的系統或器官產生的身體疾患很像,例如心臟血管、胃腸、呼吸系統及泌尿生殖系統。這些癥狀分成兩型,均無器官或系統的生理障礙:第一、植物神經高亢表現的客觀身體征象,如心悸、盜汗、臉紅、及顫抖等,這些癥狀被患者認定有身體疾病,有感到害怕與困擾。第二、屬于比較非特異性、非特定性的癥狀,如短暫的疼痛感、發燒感、沉重感、緊繃及膨脹擴大感;而病人大多會指出某一系統或器官引起的疾病。
心臟精神官能癥
Da Costa氏征候群
胃精神官能癥
神經循環虛弱
心因性:
.吞氣癥
.咳嗽
.下痢
.消化不良
.解尿困難
.腸胃脹氣
.打嗝
.過度換氣癥
.頻尿
.腸易激綜合癥
.幽門痙攣
排除:
與它處已歸類疾患相關的心理及行為因素(F54)
- F45.4 持續性軀體形式疼痛障礙
- 病人會主訴持續,嚴重且難過的痛,無法完全以生理機制或身體疾患來解釋,而可以確定是由情緒沖突或心理社會問題所引起的,其結果平常是顯著增加他人或醫療上的支持與注意。必須排除由抑郁癥或精神分裂癥病程中所引起的心因性疼痛。
心因性疼痛
心因性背痛或頭痛
軀體形式疼痛障礙
排除:
背痛 NOS(M54.9)
疼痛:
.NOS(R52.9)
.急性(R52.0)
.慢性(R52.2))
.頑固性(R52.1)
緊張性頭痛(G44.2)
- F45.8 其他軀體形式障礙
- 包含其他非器質性的感覺功能與行為障礙。這些癥狀與神經系統無關,只局限于某特定器官系統或某部位,且其發生此等在時間上與壓力事件或問題有密切關聯。
心因性:
.痛經癥
.吞困難
.搔癢癥
.斜頸
磨牙
- F45.9 未明確的軀體形式障礙
- 心身癥 NOS
- F48 其它精神官能癥
- 此疾患的出現有相當不同的文化背景因素,可見于兩類,但重疊性高。第一類主要表現在精神活動之后抱怨疲憊感,常伴隨工作表現或每天日常生活效率的減低。典型的精神疲憊狀況可以時常以侵入不愉快且不相關的聯想、集中注意力困難及完全無效率的思考等來描述。第二類即強調在稍微活動之後,發生身體衰弱及耗竭感,伴隨肌肉疼痛及無法放松。這兩類病況常會伴隨出現其他各種身體不舒服的感覺,如頭暈、緊張性頭痛及全身不適的感覺。擔憂心身健康會持續下降、易怒、快樂感缺失、及輕微程度的焦慮與憂郁等都是常見的。睡眠的初期及中期常出障礙,但可能也有過度睡眠的情況。
疲勞綜合征
若先前有其他身體疾病,必要時可以用附加碼加以標示。
排除:
無力 NOS(R53)
過勞(Z73.0)
疲憊(R53)
病毒感染后疲憊綜合征(G93.3)
神經衰弱(F48.8)
- F48.0 神經衰弱
- 此疾患的出現有相當不同的文化背景因素,而可見兩類,但重疊性高。第一類的主要表現在精神活動之后抱怨的疲憊感,常伴隨工作表現或每天日常生活效率的減低。典型的精神疲憊狀況可以時常以侵入不愉快且不相關的聯想、集中注意力困難及完全無效率的思考等來描述。第二類即強調在稍微活動之后,發生身體衰弱及耗竭感,伴隨肌肉疼痛及無法放松。這兩類病況常會伴隨出現其他各種身體不舒服的感覺,如頭暈、緊張性頭痛及全身違和的感覺。擔憂心身健康會持續下降、易怒、快樂感缺失、及輕微程度的焦慮與憂郁等都是常見的。睡眠的初期及中期常出障礙,但可能也有過度睡眠的情況。
疲勞綜合癥
必要時,可使用額外編碼,界定前面的身體疾病
排除:
無力 NOS(R53)
過勞(Z73.0)
不舒服和疲憊(R53)
病毒感染后疲勞綜合癥(G93.3)
精神衰弱(F48.8)
- F48.1 失我-失實綜合征
- 一種疾患,病人會抱怨在他自己精神活動、身體及或周遭環境的性質有改變,變得失真、變遠或自動化。此綜合征的眾多癥狀中,最常呈現之癥狀是情緒喪失、與思考、身體、周邊真實世界隔離感或疏遠的感覺。雖然此經驗是戲劇性性質,患者明知此變化的非真實性。意識清醒、情緒表現正常。失我-失實癥狀可發生于抑郁癥、畏懼癥、強迫癥或精神分裂癥,此時后者仍需列為主要診斷
- F48.8 其它指定的精神官能障礙癥
- Dhat氏綜合征
職業性精神官能癥,包含書寫痙攣
精神衰弱癥
精神衰弱性精神官能癥
心因性暈厥
- F48.9 未明確的精神官能障礙癥
- 神經衰弱 N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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